| 1. 评选范围 在广州市建设系统具有省级以上QC小组活动诊断师考核资格,并参与年度广州市建设系统内QC小组成果发表评审工作的人员。 2. 评选条件 2.1 按相关规定参加诊断师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在推进建设系统或本企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具体工作中取得较显著成绩。 2.2 热心QC小组活动,参与、指导本单位或行业QC小组开展活动,参与年度企业或行业优秀QC小组评审工作。 2.3 参与广州市建设系统企业QC小组活动基础知识的培训授课工作。 2.4 按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广东省质量管理协会、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等组织的各类交流、学习活动。 2.5 从事广州市建设系统QC成果评审工作三年以上。 3. 本办法由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QC小组活动委员会负责解释。 相关文件: 广州市建设系统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诊断师推荐 |
| 2008-1-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