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关于对《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第十八条的解释
穗建联〔2018〕21号
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穗建联〔2017〕26号),针对第十八条,为避免出现歧义,2018年7月2日,评选审核工作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做出如下解释:
《办法》第十八条所指的项目单位行为,是申报单位在本项目的具体责任行为。
特此说明。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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