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3年度广州建筑业企业“诚信企业”复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27

 


 

穗建联[2015]16号

 



 

关于对2013年度广州建筑业企业“诚信企业”复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我会广州建筑业企业“诚信企业”评定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我会对已经组织评价的部分企业将重新复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查对象:

2013年度通过我会评定为“广州建筑业诚信企业”的企业(附件1);

二、复查资料:

(一)《广州建筑业企业“诚信企业”复查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

(二)企业简介(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企业在取得“广州建筑业企业诚信企业”后的管理、建设和取得的成绩等);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

(四)企业近2年取得的相关认证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文件;

(五)企业最新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劳资、信用管理等规章制度的目录及文号;

(六)企业发展战略、技术创新规划或技术创新措施;

(七)近2年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八)其他信用评价所需的证明材料等。

申报企业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应接受必要的现场调查和验证工作。

三、申报时间:

2015年6月30日前将资料装订成册交至市建筑业联合会。

我会将按照工作程序进行复查,并将达标的企业进行公布,颁发标牌和证书,并对外宣传。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3年度广州建筑业企业“诚信企业”名单.xls  

2广州建筑业企业“诚信企业”复查申请表.doc

 

联系人:关美伴        联系电话:83270753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2015年5月25日




 

抄  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办公室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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