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7

穗建联〔2024〕9号

各有关单位或个人:

为持续提升建设工程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提高建筑人才的岗位胜任力,响应国家政策趋势、聚焦行业培训难题,更好地体现服务政府、企业的宗旨,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营调整优化,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线上教育培训平台现已正式上线,推出一系列面向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网络培训课程。

一、培训课程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13大员新考证)

报考条件:

凡年满18周岁,同时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职业培训。

1.具有土建类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学历,1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2.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学历,2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非土建类中职或普通高中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可以报考材料员、劳务员、资料员;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13大员继续教育)

培训对象:

持有广东省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证)的从业人员(土建施工员、装饰装修施工员、设备安装施工员、市政工程施工员、土建质量员、装饰装修质量员、设备安装质量员、市政工程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劳务员和标准员)。

(三)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

培训对象:按规定需参加选修、必修课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的一级建造师。

(四)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

培训对象:按规定需参加选修、必修课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的一、二级注册建筑师。

(五)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

培训对象:按规定需参加选修、必修课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的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六)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继续教育

培训对象:按规定需参加选修、必修课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七)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建筑工程类职称)

培训对象: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职人员,以及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本课程仅限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学习。

二、报名方式

为方便广大学员选择培训时间,解决工学矛盾,提高培训实效,培训方式采取线上学习,(线上学习支持电脑端和手机端随时无缝衔接学习)。此项工作我们将长期开展,随时在线学习,报名操作如下:

(一)登录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教育培训平台:https://exam.zjiansys.com/index/index/aid/8 

(二)点击注册按钮,填写手机号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去实名认证,完善身份证等基本信息;

(三)在“培训课程”模块下选择对应培训课程进行购买,订单购买成功激活后即可在线学习。

三、其它事项

(一)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在网络学习完毕后,将会安排在统一考场进行上机考试。

(二)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课程和注册类岗位继续教育课程在缴费成功后,待我会24小时内审核开通激活即可在线学习。

(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课程在缴费成功后即可直接开始在线学习。

四、证书管理

(一)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上机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获得合格证书,全国联网通用。

(二)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后,原《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证)将载录年度继续教育信息。

(三)注册类岗位继续教育课程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课程在学时修满后可在线打印“培训学时证明”。

五、联系方式

人:邱老师、吴老师

报名热线:020-83270753、38556683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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