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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工程优质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08


 

穗建联[2014]02号

关于开展2014年度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工程优质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持久广泛地开展市城乡建委倡导的“创优质、保安全、争鲁班”活动,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现将2014年度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工程优质奖)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和“五羊杯”奖工程评选办法(试行)》(穗建筑[2001]29号)和《广州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办法(暂行)》(穗建筑[2002]5号)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

2、申报工程项目为20131231日前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的工程。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项目不得申报:

⑴ 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

⑵ 将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

⑶ 违反国家、省技术标准规范的;

⑷ 在国家、省、市工程质量、建筑节能检查中,因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被通报批评的;

⑸ 施工期间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或因施工原因留下永久质量缺陷的;

⑹ 未按设计要求及施工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程,或未装修的面积占总面积25%以上,不具备使用功能的;

⑺ 未按我国技术标准在广东省境内承建的工程;

⑻ 属于保密工程、临时性或抢险的工程;

⑼ 拖欠务工人员工资或因重大劳务纠纷,造成较大不良社会影响的;

⑽ 在工程质量方面被有效投诉,未按规定完成维修的;

⑾ 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⑿ 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⒀ 已参评过同一奖项的;

⒁ 未能通过节能验收的;

⒂ 未按规定设置和使用标准养护室或养护箱的。

4、送审的工程资料必须按相关要求提供原件,一经发现资料与相关规定不符或不实的工程项目即取消参评资格。

二、申报办法和程序

1、申报单位必须填写《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工程优质奖)评选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2、申报时必须同时提交下列复印件各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⑴ 施工许可证;

⑵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⑶ 消防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⑷ 节能验收备案表。

 

 

 

⑸ 申报单位、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已纳入广州城乡建设网(或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企业诚信评价管理;

⑹ 工程其它法定建设程序(规划、环保验收,竣工备案等文件)。

以上资料必须按次序装订成册,申报时提供作为参评工程的资格初审,初审后,建设程序文件不退回。

3、提供各参建单位与总承包签订的分包合同和过程参建资料(提供分部分项验收登记表和过程参建证明资料等原件),对参建单位的核定;初审后,申报单位领回参建单位合同原件或分部分项验收登记表。

4、工程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料料、新设备获得的专利技术、科技示范、科技进步奖,创新成果奖;获得国家、省级施工工法;获得国家、省、市绿色施工示范工程;QC成果奖和有效落实了按照规定需要通过专家论证的(工艺复杂、技术含量高)的施工组织方案的资料(视获奖情况额外加分)。

5、申报工程须提供《申报工程法定建设程序资料填报表》一份(附件2)。

三、准备送审资料

申报单位必须准备下列工程资料(原件)备查,具体资料送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⑴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及管理资料。

⑵ 工程竣工图纸(经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幕墙工程要经过图纸审查并经原设计单位参与验收)。

⑶ 住宅工程必须提供所有已入住业主、住户的质量回访表或质量意见反馈表。

⑷ 必须提供节能分部验收资料。

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有效,装订成册,并设有总目录和册目录,以方便专家检查。资料内容及次序按照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编写的《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编制指南》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执行;全套资料须用塑料胶箱装好,箱体上面和侧面应标识清楚工程名称、申报单位。

四、几点说明

1、每项申报工程一般只能填报两个参建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在申报前负责与参建单位互相沟通,对照条件协调确定,参建单位必须在申报时填报,申报后不再接受补报。

2、参建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⑴ 已纳入广州城乡建设网(或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企业诚信评价管理;

⑵ 有合法的分包合同;

⑶ 所承担的分包工作量居所有分包单位的前两名且占工程总工作量的10%及以上;特大型工程,分包工作量在5000千万以上的企业可作为参建单位。

⑷ 所承担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优良。

3、申报工程具有相当规模及工艺复杂等特点,可酌情增加一至两个符合上述条件的特殊专业施工的分包单位(如高低压变配电、钢结构、幕墙等专业)作为参建单位,但须书面申请并经市评优办公室和领导小组确认。

五、申报时间、地点

1、申报时间:

2014113日至127日(逢星期六、日休息)。

2、申报地点: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行业工作部(小北路113号华宇楼九楼,电话:8354851583542890)。

六、申报工程电子文件

1、申报时必须同时提交《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工程优质奖)评选推荐表(电子版)》(附件3),表格及内容必须从我会网站www.gcia.org.cn 下载,并严格按照格式填写制作。

2、反映工程概貌和细部的彩色照片6-8张(独立存储,不能放在Word文档内),并附简要的工程概况和照片文字说明。

附件:

1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工程优质奖)评选推荐表.doc

2申报工程法定建设程序资料填报表.doc

3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工程优质奖)评选推荐表(电子版).xls

 

 

 

201418

 

 

 

抄报: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莫仕容副主任。

抄送: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质量安全处、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区(县级市)建设局、质安监站、各副会长单位。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办公室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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