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关于开展广州市建筑行业建筑产业工人职业技能评价基地(智能建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关于开展广州市建筑行业建筑产业工人职业技能评价基地(智能建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

穗建联〔2026〕57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州市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筑产业发展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行业自律自强作用,加快培育高素质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经研究,我会决定组织开展广州市建筑产业工人职业技能评价基地(智能建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行业主导、择优遴选、规范运行、动态管理”的原则,培育一批基础完备、管理规范的建筑产业工人职业技能考核基地。对通过遴选的单位,由我会授予“广州市建筑行业智能建造工种职业技能评价基地(智能建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作为全市建筑行业建筑产业工人培育、智能建造工种技能培训、考核评价及人才培养的示范平台和主阵地,引领行业技能提升与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对象

本市范围内依法登记、具备相应培训考核能力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骨干建筑业企业、社会专业培训机构等。

三、遴选标准

详见《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关于发布广州市建筑产业工人职业技能评价基地标准的通知》(附件1)。

四、遴选流程和基地管理

(一)我会按照“受理申报—材料初审—实地核查—综合评审—公示—公布与授牌”的流程完成基地遴选工作。

(二)对基地实行年度复核与动态管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资格、收回牌匾:

1.学员投诉考核质量差且整改不到位;

2.弄虚作假、违规操作,扰乱考核秩序;

3.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4.连续三年未开展考核工作;

5.其他不符合基地建设要求的情形。

五、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二)各单位应积极支持智能建造人才培养,共同推进行业技能提升与产业升级。

(三)经遴选合格的基地须严格规范运营,保证考核质量,自觉接受协会监督管理。

(四)遴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申报材料、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材料

1.《广州市建筑产业工人职业技能评价机构信息登记表》(附件2);

2.营业执照;

3.办公、职业技能评价场所的产权证明材料,租赁或合作场所另需提供租赁或合作协议;

4.职业技能评价负责人、专兼职职业技能评价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5.职业技能评价功能区域照片;

6.职业技能评价管理制度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二)申报资料要求

请将上述资料按顺序整理,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具体要求如下:

1.纸质版资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送至: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2.将纸质版资料扫描成PDF格式,以“申报单位简称+申报工种”命名并压缩为ZIP或RAR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2534879594@qq.com(邮件名称统一为“智能建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遴选申请”)。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2026年6月8日(星期一)。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123号25楼;

联系人:王琳,关美伴;

联系电话:83270753,83270772。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关于发布广州市建筑产业工人职业技能评价基地标准的通知

2.广州市建筑产业工人职业技能评价机构信息登记表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202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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