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建筑行业自律建设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领域经营秩序的通知

关于推进建筑行业自律建设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领域经营秩序的通知

穗建联〔2026〕98号


各建筑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行业自律管理,夯实行业数据基础,我会依托广州市房屋建筑施工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平台(穗建通)集成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行业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业务入口,企业统一使用穗建通平台账号办理相关填报业务。现就建筑企业信息入库、项目信息及人员信息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完成企业信息入库。各建筑企业须在平台完成企业信息入库,归集内容以企业资质资格为核心,涵盖资质许可、安全生产许可、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资格、企业关键岗位配置等核心要素。各建筑企业对所填报企业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及时更新,杜绝虚假填报、人证不符、资质挂靠等情形。

二、全面归集专业分包信息。项目的专业分包信息,包括分包单位基本信息、关键岗位人员信息等,均须登录平台填报。总承包单位填报的信息,须使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程编码与施工许可信息绑定;分包单位自行填报的信息,须由总承包单位确认。明确责任分工,压实总承包单位统筹管理责任和分包单位信息填报主体责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形成可查询、可追溯的专业分包管理链条,为在建项目质量、安全问题的事后追溯和责任认定提供依据。

三、如实填报项目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及一线作业人员实名信息。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以项目为单元,由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关键岗位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并将人员信息登录平台登记。施工单位对所填报项目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人员发生调整的,应及时更新,杜绝虚假填报、人证不符、岗位缺配、挂靠等情形。

四、签署行业自律承诺书。企业首次在平台填报信息,需自愿签订《广州市建筑行业自律承诺书》并上传,就信息真实性、依法履约经营、严守工程质量、筑牢安全防线等方面作出承诺。承诺书签署情况纳入行业自律管理,作为行业自律管理基础信息并动态更新。

五、落实主体责任,配合自律检查。各建筑企业应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定价,不恶意低价竞标、不串通投标;充分运用平台的业务应用,落实项目管理人员日常质量安全数字化自律履职要求,做好现场巡检、隐患排查、日志记录等工作,强化项目过程管控。配合协会自律检查,开展自查自纠、按期整改。对存在虚假填报、人证不符、未按要求填报或整改不到位等行为的,协会将依据自律规范实施行业内通报、失信公示、移出名录等自律惩戒措施,并同步推送市住建部门。

特此通知。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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