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我省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自我约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的《“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以下要求:
一、对照本方案工作任务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认真查摆
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落实整改。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2月5日)
二、于12月5日前填写《“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企业自查自纠用表)》(详见附件)以及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并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处经办人周波。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22日
(联系人:周波,联系电话:13922502235,邮箱:1035502876@.qq.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