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筑[2011]402 号
关于处理2010年第四季度未报送统计报表的建筑业企业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统计,2010年第四季度共有244家2010年度在穗中标的外地进穗建筑业企业未按要求报送《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和《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附表》(以下简称统计报表)。为落实统计报表报送义务,准确、及时汇总上报统计数据,维护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的严肃性,经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关于外地进穗建筑业企业报送统计报表的通知》(穗建筑[2010]523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对上述244家建筑业企业进行通报,并在广州市建筑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系统中记录不良行为一次。
请各建筑业企业引以为戒,认真落实统计报表报送工作,按时准确报送统计数据,共同促进建筑业规范化管理上新水平。
特此通报
附件:关于处理2010年第四季度未报送统计报表的建筑业企业的通报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