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回执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1-06


  广州地区各建筑业协会、各建筑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前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粤建市〔201026号)文件精神,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广东省建筑业协会指导下,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负责组织开展广州地区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现将“关于开展广州地区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的通知”(穗建联201034号)中《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回执表》修改如下:

一、 报名办法:

1、施工企业在番禺、荔湾、从化、花都、增城地区的报名办法

需要参加培训学习的施工单位请填写《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培训班学员报名表》(见附件1),并将学员报名表》通过邮件发送至KJPX88@126.com按要求将《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学员申请表》(附件2)和相关个人证明材料报送到所属区(市)协会,各区(市)协会核对资料符合要求后集中交到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科技推广与培训部(广州市小北路1139楼)。原《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回执表》不再使用

2、广州其它地区施工企业的报名办法

各需要参加培训学习的施工单位请填写《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培训班学员报名表》(见附件1),并将学员报名表》通过邮件发送至KJPX88@126.com。按要求将《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学员申请表》(附件2)和相关个人证明材料报送到所属区(市)协会,各区(市)协会核对资料符合要求后集中交到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科技推广与培训部(广州市小北路1139楼)。原《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回执表》不再使用

附件:

1、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培训班学员报名表.doc

2、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学员申请表.doc

3、关于开展广州地区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的通知(穗建联〔2010〕34号).doc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科技推广与培训部

二○一一年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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