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建协《关于申报广东省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创优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5-24


粤建协〔201013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了完善我省争创优质工程的创优活动,大力扶持企业创优,进一步加强企业创优工作的计划性,制定质量创优目标,经研究决定,对创优目标为省优良样板工程、鲁班奖工程的项目,要建立创优滚动计划报告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创优计划是滚动性计划。由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于每年1220日前填写汇总表(见附件1)报送我协会。

2、新开工的创优工程,施工企业在工程开工一个月内申报创优计划;在建的创优工程请马上申报创优计划。创优工程须填写《广东省建设工程创优计划申报表》(见附件2),经各地市建筑业协会推荐申报。

3、各施工企业的创优项目须随创优计划一并提交工程创优方案。

4、对未申报创优计划的工程原则上不参评省优良样板工程和不推荐申报国优工程。

 

附件:

1广东省建设工程创优计划汇总表.doc

2广东省建设工程创优计划申报表.doc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