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广东省2007—2008年度
国家级工法的通知
粤建市函〔2009〕100号
广州市城建委,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9年7月组织对全国1694项申报的国家级工法进行评审,评选审定417项工法为2007-2008年度国家级工法,其中108项为国家一级工法,252项为国家二级工法,57项为升级版国家一级工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2007-2008年度国家级工法的通知》(建质〔2009〕162号),我省申报的40项工法,有15项被审定为2007-2008年度国家级工法,其中国家一级工法5项,国家二级工法10项。另外,有2项本省企业与省外企业联合开发,由其他省申报被审定为国家二级工法。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希望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筑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工法的研究开发工作及其管理工作,鼓励建筑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不断创新工法,通过创新工法,促进企业增强自主创新活动,不断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增强企业的竞争力。获得国家级工法的企业和个人,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