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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建设项目申报2009年度下半年广东省“双优”工地和广东省“双A”诚信工地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施工单位:

根据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关于受理2009年下半年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申报资料的通知》(建安协[2009]043号)(注:以下简称“省双优”工地)的精神,我会对有关事项作如下补充:

1、已经在网上获知取得上半年度省双优工地评审初评通过的工地,不需另行申报。但上半年度初评时无申报省双A诚信工地的,可以补报。按省安全协会上半年度省双A诚信工地申报要求填报和提供资料。

2、下半年度要求申报省双优和省双A工地的项目,除省安全协会有规定的单位外(指省直属企业),必须是此前参加广州市双优工地评审活动,并已取得一次以上评审成绩的在建项目。但工程已经基本竣工,在本年度1115前拆除外脚手架的项目不能申报。

3、各单位的申报表,请先(带该项目申报市双优工地时,该站已加具意见的申报表作证明)到工程项目所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加具意见后,连同附件资料交我会行业工作部进行资料审核和加具推荐意见。

4、我会行业工作部自本月起至十一月五日止受理收案,在规定时间内,请各参评项目认真做好申报和资料订装成册工作及时送至我会。过期不予受理。

  址:广州市小北路113号九楼

联系人:王浓斯、冯卫灵

  话:8354663083542890

5、此外,二○○八年度及二○○九年度上半年获得省双优、省双A评审通过或初评通过的建设项目,如项目竣工取得建设安全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安全评价书》的请将评价书交到我会行业工作部,以办理省双优、省双A荣誉证书和荣誉牌匾。

附件:

关于受理2009年下半年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申报资料的通知(建安协〔2009〕043号).doc

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申报表.doc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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