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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州市房屋建筑、人居环境精品工程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4


穗建联〔2022〕14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树立精品意识,打造精品工程,提升我市城市建设品质,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人居环境精品工程培育及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建质〔2021〕322号),广州市房屋建筑、人居环境精品工程办公室(设在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按照计划开展2022年度广州市房屋建筑、人居环境精品工程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精品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广州市房屋建筑、人居环境精品工程培育及评选办法(试行)》(穗建质〔2021〕322号)(附件1)的相关规定,并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手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项目不得参评:

1.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工程;

2.违反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工程;

3.由于勘察、设计、施工等原因导致项目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

4.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工程;

5.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工程质量管理不到位、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落实不到位等,导致市民反映强烈,社会影响不好,受各级主管部门多次处罚的工程;

6.工程投入使用(运营)中,因质量问题,导致群众投诉集中并经核实的,或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不满意的工程。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应填写《广州市精品工程评选申报表》(详见附件2)。

(二)申报单位对《广州市精品工程评价标准及自评表(房屋建筑工程)》或《广州市精品工程评价标准及自评表(人居环境工程》进行自评打分(详见附件3)。

(三)申报单位应填写精品工程创优承诺书(详见附件4)。

(四)申报单位应填写2022年度广州市精品工程申报项目情况表(详见附件5)。

(五)申报单位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文件:

1.施工许可证证明文件、项目竣工验收文件复印件;

2.《广州市精品工程评价标准及自评表》中涉及所有评分内容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查询网址)和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3.反映工程概况和各分部工程质量状况的照片(JPG格式)不少于二十张。

三、申报资料整理要求:

(一)《广州市精品工程评选申报表》、《广州市精品工程自评表》、《精品工程创优承诺书》、《2022年度广州市精品工程申报项目情况表》一式一份,分别独立装订。

(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三)申报资料必须准确、真实;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辩认,所有复印件保证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确认。

(四)申报时需同时提交纸质申报资料和电子申报资料各一份,并将电子申报资料拷进U盘。

四、申报时间、地点、提交方式

(一)申报时间:2022年10月25日~2022年11月24日

(二)申报地点: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广州市解放南路123号金汇大厦25楼2503室)

联 系 人:邱俊勇    

联系电话:020-83270753

电子邮箱:2534879594@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人居环境精品工程培育及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建质〔2021〕322号).pdf

                   2.广州市精品工程评选申报表.docx

                   3.广州市精品工程自评表.docx

                   4.精品工程创优承诺书.docx

                   5. 2022年度广州市精品工程申报项目情况表.xls

 

 

广州市房屋建筑、人居环境精品工程办公室(代章)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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