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联[2016]14号
关于“营改增”培训班分期开班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会于2016年4月5日发布了“关于举办建筑企业“营改增”培训班的通知”(穗建联〔2016〕13号)后,报名情况相当踊跃,目前准备分三期举办培训班。第一期班在4月13日;第二期班在4月20日,第三期的开班日期另行通知。按照原通知要求,我会按各单位报名的先后次序安排学习,现将各单位人员分期参加培训班的名单公布,请你们依照安排,对照自己单位的上课日期,通知已报名人员带上身份证按时签到上课。第一期和第二期都没有名单的单位将安排在第三期上课。
附件:1、参加第一期“营改增”培训班的单位名单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2016年4月11日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办公室印发